1.1
一般條款由賣方制定並公布在其網站 http:// www.www.biocalth.com上,用於約束買賣雙方因使用其網站(包括在其網站上或通過網站買賣商品)而達成的所有要約、訂單、協議和其他法律關系。
1.2
買方承諾他或她:
- 年滿 18 歲或以上;
- 以非從業身份。
2.1
買賣雙方訂立協議的唯一前提為賣方接收買方經下列方式在其網站上或通過網站下達訂單:
- 買方已選擇所需 的商品,並將該商品添加至購物車。
- 買方已遵循並完成下列步驟:
- 第 1 步:買方已錄入他∕她的詳細地址信息,若送貨地址與發票地址不一致,需錄入所需送貨地址。
- 第 2 步:買方已核對訂單內容。
- 第 3 步:買方已選擇所需使用的付款方式,並已完成全額支付或者部分預付。
- 訂單已下達
- 買方將收到已下達訂單的電子確認(通過網站發送)。
如果訂單被賣方接收,賣方將盡快以電子郵件形式向買方發送確認。
2.2
在下列情況下,賣方將有權拒絕買方下達的訂單,其中包括:
- 若訂單總價值超過 10000 元人民幣。
- 若買方錄入的信息不正確和∕或不完整,或者若賣方有理由懷疑有此情況。
- 若未在協定的期限內收到買方付款。
- 若買方曾不遵守其對賣方的付款義務。
- 若買方曾拒收他∕她向賣方訂購的商品。
- 若存在明顯出錯或筆誤,例如網站標價出錯。
- 若所需送貨地址並非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若訂單未被成功接受,賣方將會盡快通知買方。
2.3
賣方會將本協議存檔,並保存一定期限(最短為期七年)。如果買方有他∕她自己的賬戶,他∕她可通過登陸該賬戶查閱本協議。買方亦可通過點擊網站上的“關於我們”按鈕取得賣方的聯系信息並且咨詢賣方,要求其提供本協議覆印件,前提條件為:賣方仍存有本協議檔案。
2.4
買賣雙方有關使用網站以及下達/執行訂單的完整協議,由本協議(包括上載於網站上的“隱私聲明”和“免責聲明”)連同上述一般條款構成。
3.1
賣方將委托指定承運人運送商品
3.2
本協議一旦訂立,賣方會盡快(在任何情況下於十四(14)天內)將商品發送至買方指定的地址,前提條件為:如果買方選擇預先付款,賣方須確認收到購買價格的全部金額;除非雙方同意延長送貨期。
3.3
賣方將盡可能根據協定的送貨日期安排送達;然而,買方承認送貨日期應基於賣方在協議訂立時所知悉的情況,並且仰賴於向賣方提供工作或服務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信息。
3.4
如有延遲送貨或訂單無法被完全或部分執行的情況,買方將於本協議訂立後的14(十四)天內收到通知,並且有權在訂單實際發送前免費解除本協議。
3.5
商品一經送達,任何與商品有關的損壞或滅失風險將轉移至買方。
4.1
網站上所列價格以歐元為單位,含增值稅,不含運費。每個協議將單獨收取運費。應付總購買價將在下達訂單和確認協議時顯示。
4.2
賣方有權不時調整網站上所列價格,無須另行通知。下達訂單時標明的價格將被視為組成協議一部分的價格。
4.3
付款方式可根據網站上所列選項做出確認,且付款必須於商品送達後14天內完成。
4.4
如果買方向賣方提供的付款詳情有任何錯誤,買方有義務立即通知賣方。
4.5
如果買方超出付款期限仍未完成付款,他∕她即構成在法律上違約,賣方有權根據未付金額收取法定利息,自到期日起計算。
5.1
買方有權在商品送達後14天內按照賣方所列的方式將商品免費退回,且無須表明他∕她退貨的理由,前提條件為商品必須未經使用(允許試穿)、完好無損和(盡可能)使用原包裝退回。買方不得以一件商品交換另一件商品。如果買方想要購買另一件商品,他/她須在網站上下達新的訂單。
5.2
如果出現上節所述情況,賣方將盡快退回購買價格(但在任何情況下不得晚於 寧方 收到退回商品後14天內)。如果並非退回協議中的全部商品,賣方有權從退款中扣除已發生的運費,因為無需退回的其它商品也需產生相同金額的運費。
6.1
賣方無需對因某些法律行為或已被行為標準普遍接受的事件而阻礙賣家履行其義務從而導致的延遲送達或送達失敗所產生的任何損害承擔法律責任,且不得將責任歸咎於賣方。此類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戰爭、戰爭的威脅、內戰、暴亂、政府宣布國喪日、罷工、交通問題、貿易限制、海關當局問題、火災、洪水、地震、或賣方聘用的第三方破產、賣方供應商無法供貨或未能及時供貨、由第三方提供的商品供應中斷(包括水電),以及其它賣方或其聘用的第三方業務運作嚴重受阻。
6.2
如果由於涉及不可抗力因素導致賣方無法履行其對本協議的義務或未能及時履行有關義務,賣方有權在一個合理期限內(繼續)履行本協議,或者如果在該合理期限內仍無法履行協議的,賣方有權解除全部或部分協議,且無須向買方支付任何有關此類因素的賠償金。
7.1
點擊網站上的“客戶支持”按鈕,即可取得賣方和賣方聘用的第三方受理投訴的詳細聯系信息。
7.2
買方有義務在商品送達後對其進行檢查,並在合理期限內告知賣方商品存有可見瑕疵或者關於本協議履行方面的其它投訴。此類投訴必須以書面方式提交,並且充分屬實。
7.3
賣方將在收到投訴後14天內回覆。如果需要更長的時間處理投訴,賣方將於14天內通知買方,向其說明可收到答覆的預期時間。
7.4
買方承認:商品品質 、工藝等存有輕微偏差或者一般可接受的偏差實屬無可避免或難以避免,且不構成提交投訴的成立理由。此類投訴以及針對某些已從網站上移除的商品的投訴不成立。賣方對買方基於此類偏差或針對已從網站上移除的商品而蒙受的任何損害不承擔法律責任。
7.5
如果賣方需要召回商品,買方將給予充分配合。如果買方懷疑所收到的商品存在安全隱患,須立刻通知賣方
8.1
任何及所有描繪或粘貼於商品上,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與商品相關聯的的標志、商品名稱、標識、樣板和設計(以下簡稱“知識產權”)屬於賣方或其一家或多家集團公司的財產。買方承認賣方對其知識產權的專有權利,買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賣方的知識產權,並且買方將避免任何可能侵害賣方知識產權或對其知識產權產生負面影響的行為。
8.2
賣方就其有關網站的知識產權提述免責聲明。
9.1
賣方保留對將送達商品的所有權,直到買方已完成履行其根據適用協議對已送達或將送達商品尚未履行∕負有的所有義務(包括但不限於付款義務)。
10.1
根據法律要求,賣方須向買方提供符合合同規定的商品。
10.2
賣方無須對買方因與本協議有關的原因而遭受的任何種類的間接、額外或相應損害承擔法律責任。在任何情況下,賣方根據協議須對買方承擔法律責任的任何直接損害不得超過 500 元人民幣,而就某些特定協議而言,不得超過購買價格。本協議概無任何排除或限制賣方對以下情況承擔責任的意圖:(a) 因其疏忽而引致的死亡或人身傷害;(b) 欺詐或欺詐性虛假陳述;(c) 瑕疵商品;或(e) 賣方試圖排除或限制其責任的任何其他非法意圖。
10.3
賣方就其有關網站和使用網站的法律責任提述免責聲明。
11.1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因本協議或其構成產生的有關爭議或主張(包括但不限於非合同爭議或主張)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的非專屬司法管轄權管轄。
12.1
如果該一般條款包含的任何條文被視為無效,則: 該一般條款包含的其余條文仍將保持有效;而無效條文將應在可能範圍內解釋或轉換為具有相同含義的有效條文。
13.1
賣方有權不時修訂該一般條款。最新版本的一般條款將被上載到網站。每次使用網站前,買方必須查閱該一般條款。如果買方未能通過互聯網打開一般條款,賣方可以電子郵件方式將最新版本的一般條款發送至買方。
14.1
如果買方違反本協議而賣方暫未采取任何行動,賣方仍將有權就該違反行為對買方強制執行其權利,以及在買方違反協議的任何其他情況下使用其權利並索取賠償。
15.1
本協議是買方通過個人名義為他∕她自身的權益而訂立,並非為任何第三方。除非在本協議中有另行約定,否則買方不得將他∕她在本協議中的任何或所有權利和義務轉讓、二次許可或以其他方式轉移給任何其他人士。